(一) 新申请、扩项、到期复查应验交的文件资料:
1、本市法人单位( 含生产地址本市异地) 营业执照及复印件;
2、《上海市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申请书》一式两份;
3、申请单位自评的《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表》;
4、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C标志内审员培训证明复印件;
5、有关《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》及复印件(适用于到期复查);
6、涉及免于考核的情况,需提供近二年省(市)级以上质监部门净含量监督抽查连续合格的单位凭证(适用申请免于抽样检测)。
(二)变更申请应验交的文件资料:
1、《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》变更申请及有关变更单位的证明文件;
2、《上海市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申请书》一式两份;
3、变更前《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》;
4、变更后本市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及复印件。